
孙心远律师网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夫妻分居两地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
2011-10-15 23:06:15 来源:
问
我与丈夫一个在邯郸工作,一个在邢台工作,婚后一直分居两地生活,最近我们决定离婚。我们原来是在邯郸安的家,共同拥有一套房子和必需的家用电器,价值40万元。他在邢台还有一套房子和一部汽车及一家公司,价值60万元。请问,离婚时我们的这些财产应该如何分配?
答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第四条、第八条的规定,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、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对夫妻共同财产,原则上均等分割。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,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。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,在分割财产时,各自分别管理、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。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,差额部分,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。据此,你与丈夫离婚时,各自分别管理、使用的财产,归各自所有,但他应补偿给你10万元。
- 大家都在看

某李2009年12月份与被告签订了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,即三方协议,2010年7月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